現實空間里,所有物品理論上都是有主的,也就是所謂的有所有權歸屬。但是在網絡空間,數據的所有權問題一直沒有被提起重視,換言之就是網絡空間的數據沒有明確所有權的歸屬。
數據來源于人的屬性和勞動成果,這些數據歸勞動者所有,本應該是十分明確的,但是在網絡空間卻被有意或者無意地忽略了,仿佛數據都成了無主的,誰都可以用甚至被濫用。
現實空間的財物都是有主的。但是這些有主的財物,如果沒有能力來保護,他們的所有權就會喪失。在網絡空間更是如此,這樣的明搶暗奪每時每刻都在發生,手段各式各樣,還經常被冠之以高科技,精準服務等,利用了人們對科技的崇拜,對便利生活的向往。
國家標準(GB/T 28001)對“安全”給出的定義是:“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”。這個定義里,狀態的用法是準確的,安全是一個可以用概率來衡量的狀態。但是整個定義的方法采用了否定的方式,將風險引入到安全的定義里面,使得“安全”這個最基本、最貼近民生、同時又是最廣泛應用著的概念存在著不清晰。
安全可以這樣來定義:確認并保持人或事物處于它的本來狀態。從這個定義出發,安全是個可以用概率描述的狀態,這個狀態在現實空間和網絡空間都可以給出相應的范圍,即在一定概率情況下確認并保持穩定。
信息安全在網絡空間里的作用是兩個:一、明確數據所有權歸屬。二、保護這個所有權的歸屬狀態不被改變。
安全是有范圍的,這個范圍的確定和保護,要靠安全工具,也就是說安全工具是用來劃界的。國家安全也是如此,國家的陸??沼蚨际怯薪缦薜?,劃好了,就要有工具來保護。坦克、艦船、飛機、導彈,就是確認并保護陸??瞻踩秶墓ぞ?。
網絡空間也要劃界。一個國家的網絡疆域要用信息安全工具來劃分,也要用各種信息安全工具來保護。同樣道理,每個人在網絡空間里存在著自己的安全范圍,例如個人隱私、數據等,人們有權利來確認并保護這個屬于自己的安全空間。
網絡空間個人數據、隱私失竊、泄露的途徑很多,防不勝防。保護個人隱私、數據的最好方法是主動加密。所謂“主動”,就是“自己的數據財產自己保護”。從技術角度看,誰加密,數據的所有權就歸誰。所以對于網絡空間的每個個人來說“只有自己加密了,數據才真正屬于自己”。